第三章 诱贼入瓮
  和一般人的不苟言笑不同,这张照片上的男子是一位帅气的混血青年,目光深邃,犹如湛蓝的大海。

  眼神中带着慵懒的笑意,看上一眼,就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沦陷其中。

  这个男子的发型有些自来卷,似乎拍得很是随性。

  不过好歹并没有搔首弄姿,更没有穿成了花花绿绿,他的深色衬衫笔直挺立,扣子解开了两颗,露出了性感的锁骨。

  明明寻找的证件照,愣是拍出了斯文禁欲而又风流倜傥的意味。

  照片下还有一列对话。

  马明德:“你个老家伙,我那崽子好不容易良心发现答应我回到本市工作,还说要陪在我身边,养老送终。”

  “你个老光棍是不是羡慕嫉妒恨,所以就把他抓到局子里了?”

  周昌黎无奈,“我崽了不起啊,这也改变不了,你也是老棍子的事实,你看看阿煜多生性。”

  马明德坏笑,给对方截图:某媒体幽默狠话(儿子得AIDS,父亲倍感欣慰)

  接着又有话,“这小子到达了去世根本就没有联系我,直接就到衙门去报到。”

  “分明就不正常,我想他要么去鬼混,要么是出了意外。”

  “所以就发张照片给你,烦请你这位大队长,一定要好好照看他啊。”

  周昌黎,“还用得着发吗?你三天两头地炫耀你家儿子,这模样我早就刻骨铭心了。”

  “我现在就问问阿煜,将人带到了哪里?”

  “你放心,肯定是吃住一条龙,哪儿哪儿都给你安排好。”

  马明德发了个星星眼,还附带一个金光闪闪的好人卡。

  看到这里邵煜的脸色跟调色板似的,差点开裂。

  “队,队长,这人该不会就是你提过在Y国持有最高学府的犯罪兼法医专家吧。”

  “如今特聘到我们衙门工作?”

  “当然,人家年纪轻轻可是双料博士,你个衰仔,这次被你害死了。”周昌黎狠狠的敲了邵煜的脑袋。

  “真没想到我临近退休,居然还要帮你搞警民关系,让外联部赶紧和媒体交涉,模糊拍下的照片绝对不能够露脸。”

  “趁现在还来得及,赶紧安排。”

  话音落下,手中的电话急速响起,“啊呸,这个时候谁还添乱?”

  可接完电话之后,周昌黎的脸色就更臭了,他看向邵煜“哼哼,威风的大,队,长,迅速把人放了。”

  “现在,马上。”

  “这,就也太……”邵煜还些不服气,当即就被周昌黎一记爆栗。

  “废什么话,赶紧把法医的行头准备好,有案子了。”

  “嗯?”

  “哎,郊区新建的古城小区,八楼二单元发现一具裸尸,凶手作案手段够狠,把死者身上划得七零八落。”

  “下体也是个稀巴烂。”

  “有些人看热闹不嫌大,现场已经被严重破坏,该死的,你赶紧带人过去全面封锁。”

  “看看能挽回多少证据。”

  邵煜不敢耽搁,当即下达指令。

  出现场的路上,他非常尴尬,自己正和那位被当成夜店变态的法医同乘一车。

  邵煜眼神飘忽,心虚的不敢看林枫一眼,只能够挺直腰板,故作深沉。

  开车的是一位新来的衙役邓巍,他只觉脖子被邵煜盯得是嗖嗖的凉,只得苦逼道:“头儿,你的眼神杀能不能收敛一些,这样很容易出事的。”

  刚说完,他的脑袋很成功就挨了一拳,“滚,乌鸦嘴。”

  林枫一言未发,手里拿着墨黑色的法医专用箱,身上穿着长款风衣,带裹着厚厚的围巾。

  如今,戴着眼镜的眸光泛着一抹幽光,听到两人的话,冷嗤道:“哼,愚昧的迷信。”

  只可惜往日里带磁性的嗓音经过燎火的沙哑,再怎么震慑也毫无力度,只觉像只蚊子哼哼,嗡嗡的抱怨。

  “呃,莫不是得了感冒了?”邵煜默默将脸撇到了一边,生怕被林枫捶打。

  可是,周昌黎临行之前可是千叮万嘱,要他和林枫承认错误,解开误会,同事一家亲。

  然,对方看起来并不买账,这样怎么解?

  最悲催的是邵煜方才去拘留室领人的时候,这家伙还是穿着一身兔耳装,披着毛毯,看起来衣不遮体,可怜兮兮。

  整个人如同风中残叶,满面通红,眼眶盈泪,看向他时,仿佛在指控他就是个逼良为娼的渣男。

  还好邵煜是个工作狂,平日里以办公室为家,为了方便准备了好几套的换洗衣服,还买了没开包的内衣裤。

  所以就顺便拿了一套给林枫。

  邵煜虽然是犯了错,但并不是没有担当,他先是向林枫诚诚恳恳做了一个自我介绍,并且还真心真意地道了歉。

  递上衣服的姿态恭恭敬敬,就只差没有负荆请罪了。

  林枫的脸色总算缓和了几分,但邵煜就是个直男,出于猎奇心态,冷不丁的就问对方为何会穿成那样出现在夜店。

  此话一出,林枫当即就翻脸了,骂人不带脏怼人不溜串,絮絮叨叨将他来H市的悲惨经历诉说得淋漓尽致。

  临到最后还把邵煜狠骂了一顿。

  生怕对方听不懂林枫还贴心地说着蹩脚的当地方言,没想到骂人的话却愈发地流畅。

  “你,你知不知道,你把我二十多年好不容易维系的清白全部都丢光了。”

  “我平时里最多就是拍一些内衣图片,裸体自拍,闲暇时品鉴欣赏。”

  “可是现在呢,却把我自己的裸体贡献给了社会,万一让别人误会我,就是一个暴露癖,你说该怎么办?”

  邵煜听得目瞪口呆,心道:“这位仁兄还玩内衣自拍,真的,这爱好,还真是出人意料。”

  仿佛能听到邵煜的心声,林枫痛心道:“我,我可是个纯男,可是现在,已经有了严重的心理阴影。”

  “你以为,我喜欢那骚气的兔男装吗,还不是自我牺牲为了诱贼入瓮。”

  “只有这样,我才能绝地反击,难不成,你还让我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好青年在流氓面前负隅顽抗吗?”

  “这跟找死有什么区别。”

  “那个明少一看就不是正经玩意,万一他唤来手下,把我这样那样,我……”

  “咳咳,我们还是换个话题吧。”只听林枫越说越离谱,邵煜只能无语打断。

  “哼,我冒险抓凶 你不道谢就算了,居然害我顶着这副不堪入目的模样被押上警车,连头套都不给一个,搞得我像站街男被抓现行,还被报馆和电视台拍了一堆高清无码照片影片。”林枫依然在滔滔不绝。

  “这,这的确是警方考虑不周,我们已经在严肃处理了,我可以保证,一定不会泄露样貌。”邵煜无奈道。

  “可我记得清清楚楚,你说我妨碍风化? 这是对我人格的侮辱!极大的侮辱,你的话严重冒犯了我,哈一哈啾。”林枫气得直打喷嚏。

  拘留室里, 两名当值警察窃笑不止。

  这情节,这语气,堪比正宫抓到老公与小三偷情,抓着出轨的老公就是一顿藤条加巴掌伺候。

  邵煜被骂到头昏脑胀,只得以特别公事公办的口吻打断。

  “林法医,有案件,要出现场。”

  “出现场?”

  瞧着林枫病恹恹地喘气的模样,邵煜有些不忍心,直男癌当场发作,冲口而出。

  “只是,尸体死状有点惨,你行不行啊?”

  林枫愕然地张了张嘴, 把他这句失心当成了挑衅,仿佛人格再一次遭到了严重侮辱。

  “滚蛋,法医怕什么尸体?紧接着是一连串感冒咳嗽,为这段不和谐的对话粗暴地画上句点。

  完了,这梁子怕是解不开了,邵煜心如死灰。

  他从倒后镜偷偷瞥了一眼林枫。

  林枫板着脸孔,抿着嘴唇,一声不吭,不骂人的时候摆着一副专业人

  士的高冷风范,望着车窗外的雨夜,就是不看邵煜半眼,也不跟他说半句话。

  但是邵煜习惯照顾人,瞧林枫嘴唇发白,额角冒汗的样子,十有八九发烧了。

  昨天看他身材不算纤弱,有稍微锻炼过,怎么吹一吹风淋一淋雨就病了,Y国那边应该更冷才是啊!

  邵煜有点着急,很想问林枫还行不行,不行的话还是全交给鉴证科处理吧,被鉴证科甩脸色也认命了。

  H市调查罪案,最神气的永远是鉴证科,因为在公众眼里,鉴证科就是一群穿白大袍戴护目镜的专业人士,在干净的实验室里, 操作着高科技仪器,验DNA、指纹和物证。

  至于法医这一行,因为H市人大多忌讳沾血摸死尸,大学又没开设课程,没什么人入行。

  公众殓房只有一位姓陈的老法医,偶尔验验刚病逝的可怜人,向急病攻心的亲友证明不是医疗事故,可以说技术含量并不高。

  一到涉及刑事案的尸体,那位陈老法医就满脸冷漠,自称眼花手抖,加上肺不好, 脚有风湿病,没本事接精细的活儿,诸般推托不出现场。

  最近几年,重案组接手不少尸体发现案,但如果物证没头绪,又没人验尸,最后只能变成悬案。

  这次特聘就是为了填补缺失的一环,这林枫,到底行不行啊?

  邵煜觉得,真不行的话就应该说出来,自己勉强请公众殓房的陈老法医帮忙看看尸体表征也是好的。

  可他又怕质疑林枫专业资格招来一顿骂,让同事笑他是雪上加霜,内心权衡一番,只得默不作声。

  他心里担心林枫身体之余,又不由得升起一丁点怀疑,不知道这人的实力当不当得起特聘法医。

  脾气大,身体娇气,看起来只比自己大几岁,或许还不到三十,却连身份证明都丢失了,还双博士学位?

  鉴证科头儿罗明城也是个双料博士,四十多岁,苦读多年才学有所成,头秃成光明顶,已经在办公室稳坐着当他的主任,不亲自出现场了。

  该不会是老队长周昌黎出于私人交情, 给重案组弄来了一个花瓶,随即拍拍屁股退休,溜之大吉吧?

  邵煜打定了主意,一码归一码,他不会因为林枫性取向和兔男郎装的视觉冲击而心存偏见;但要是这人没真材实料,一定不能让他踏进现场拖后腿。

  林枫压根儿没留意身旁的人表情不断变幻,他注意力全在空空如也的胃上。

  其实比起感冒发烧,更难受的是肚子饿。

  他在飞机上吃过一餐,还有喝过那一杯咖啡,按H市时间来说算午餐,打从那以后就没吃过东西,现在是半夜了,还要出现场。

  还好他不娇生惯养,他当初进Y国学院要选法医学,养父马明德却希望他子承父业当外科

  医生,两人隔着远洋在电话里吵了几回。

  马明德在他小时候很宠他,到这笑节眼上却异常坚持,即使最终让了

  一步,说读法医可以,却要断他一年日常用度,熬过去了 ,才供他一路修读到博士毕业。

  林枫為了這事也是拚了。

  他大一时,一边读书一边打工,省吃省用,人瘦了一圈,才脱去了之前读贵族学校养出来的纨绔习性,加上之后被法医这行一年年地摧残,整个人的气质大大提升。

  什么是气质?

  大概就是穿名品西装在三万吹高空上品茗红酒,没问题,发着烧饿着肚子熬夜出现场,也没问题。

  他林大法医面对尸体时,虽不至于谈笑风生吃牛排,但也不会像朵孱弱小白花似的,一见血就又晕又吐,等着别人来扶。

  气质,保持气质……

  林枫在心中默念。

  我林枫是成熟、稳重、温和的法医学专家,有风度有涵养, 认真出现场,不跟这个小警官计。

  不过,只是暂时不计较,出完现场,再慢慢算帐!